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相关要求,山东驰越化工有限公司癸二胺生产装置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冠县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改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冠县烟庄街道办事处烟白路东侧、南环路北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扩建改造原有预处理系统中的接料单元和分选制浆单元、新增除砂除杂单元设备、更换油脂分离单元的三相分离机设备和固液分离系统的卧螺离心分离机设备。项目建成达产后,总处理规模由150t/d增加至300t/d。
建设性质:改扩建
总投资:3751.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53%。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治理措施的概况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分为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浆液调节池、消化液暂存池等区域产生的恶臭气体,油脂分离段还会产生非甲烷总烃。
项目卸料区、预处理车间、脱水间等均设计为封闭式,产臭区设集气罩和抽吸风装置形成负压避免恶臭外溢扩散,暂存池区、浆液调节池等均加盖密封并设抽吸风装置,收集后的废气采用“二级喷淋+生物滤池净化+脱水+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建成后DA002排气筒废气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标准要求(硫化氢0.33kg/h、氨4.9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非甲烷总烃60mg/m3)。
厂界处无组织废气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项目标准要求(氨1.5 mg/m3、硫化氢0.06 mg/m3、臭气浓度20)。
2、废水
项目扩建后正常工况下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地面、设备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除臭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和餐厨垃圾预处理浆液。其中地面、设备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进入预处理系统;除臭系统排水,生活污水进浆液调节池系统。厂区所有废水最终均进入预处理浆液,水解酸化+固液分离处理后外运污水厂作为碳源使用或送国环垃圾焚烧项目渗滤液处理站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泵机和风机,声压级为80~90 dB(A)。通过噪声综合治理和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大粒径杂质、小粒径杂质、轻相杂质、有机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和生活垃圾。
大粒径杂质、小粒径杂质、轻相杂质和生活垃圾送至冠县国环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焚烧处理;有机渣送至冠县国环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焚烧处理或用于生物养殖;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
5、风险
项目总平面布置和设计已充分考虑环境风险,符合环境风险的要求。根据环境风险预测,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影响较小。通过加强生产期间风险管理,落实风险应急预案,工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建设可行。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要点
项目能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在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工程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在充分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建设是可行。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冠县环科餐厨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庞凯
联系电话:13336257033
地址:冠县烟庄街道办事处烟白路东侧、南环路北侧
五、环评单位
山东求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六、环评公告及环评报告书的查阅网址和地址
公众发布的网址为山东驰越化工有限公司官网
项目公告及报告书下载网址为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saBa7ZrDDPTKC8K3CnQcg?pwd=tiqt
提取码: tiqt
纸质报告书查阅地址:聊城开发区财智大厦2201室。
七、征求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围5公里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对项目关心的相关公民和专家。
八、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通过以下网址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21日
公示发布单位:冠县环科餐厨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