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上线“无废山东”智慧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为推进平台应用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4〕99号),山东省承担“拓展和深化‘无废城市’建设数字化改革,推进固体废物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全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能力。
《通知》起草过程,多次征求全省16市建设需求和意见建议,研讨固体废物基础档案信息及统计数据标准,统一平台建设思路。全面梳理当前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需要推进的重点内容,组织起草形成《通知》。
二、依据和目的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山东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鲁政字〔2022〕130号)等有关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要求。建设形成全省统一的固体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网络,主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业务全面实现网上办理;形成全省固体废物产生、转移、利用、处置情况等基础管理数据库和数据基础分析与支撑能力,有力保障“清废行动”“促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重点任务开展和“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能力,不断提升监控和追溯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强化危险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有效防控化解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网上交易试点、统一使用省级平台开展工作、支撑业务工作高效开展六部分。
一是产生和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应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完成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产生和经营情况申报、电子管理台账等内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通过平台运行医疗废物电子联单。应用物联网等技术逐步实现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监控。
二是涉废企业于每年1月31日前,通过平台完成工业固体废物产废申报等工作。同时,支持工业固体废物相关单位运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联单,建立电子台账。
三是工业固体废物环境风险自动预警,主动为企业用户和管理部门推送预警信息,及时消除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
四是落实“服务+监管”理念,搭建固体废物线上交易大厅,精准、高效匹配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需求。
五是强化业务功能应用,全面梳理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重点内容,统一使用省级平台开展业务工作,改变过去固废信息系统省、市各自为战的建设模式,实现固体废物监管在省级统建系统的协同运行。
六是支撑业务工作高效开展,加强信息化手段对现有环境管理制度的支撑,推动各项制度落地,为企事业单位落实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提供更为便利条件。
四、主要特色
《通知》主要有三个特色。一是紧紧围绕全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一张网”建设,实现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数字化管理,统一使用省级平台开展业务工作,改变过去固废信息系统省、市各自为战的建设模式。二是不断完善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能力,推用危险废物电子标签、推进危险废物物联网监控,提供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联单等管理功能;按照无废风险防控管理体系,主动向企业、管理部门推送预警信息。三是业务功能应用更为人性化,实现危险废物年报自动生成功能,搭建固体废物交易信息共享大厅,为有意愿的企业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利用或处置需求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