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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加大垃圾焚烧补贴 近零排放是未来方向

2014-07-25来源:山东国环


岑可法,中国工程院院士,曾因在煤炭的燃烧和清洁利用方面取得一系列开拓性成就而著名。他所带领的浙江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科研团队,集中在近年来成为热点的垃圾焚烧发电领域,成功研发了“生活垃圾循环流化床清洁焚烧发电集成技术”,成为“废弃物能源化处置世界五大技术流派之一”,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和中国专利优秀奖,并已在全国11个省市自治区推广应用。应用该技术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每天焚烧的垃圾,超过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的三分之一。

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专访时,岑可法和他团队的教授们就当前中国垃圾焚烧发电问题中的一些关键环节作了介绍。本文在原报道的基础上,对题目和内容做了部分删改。

 焚烧发电处理是发展趋势

2012年我国城市人口人均年产0.24吨垃圾,全国城市的生活垃圾清运量有1.71亿吨,相比2008年数据增长了11%。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接近85%,属于发展中国家水平,日本等发达国家均接近100%。在城镇化加速的背景下,据现有城镇化增长率数据推算,2030年全国城市每年产生的生活垃圾大约2.6亿吨,形势不容乐观。

到2012年,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以填埋为主,约占73%,焚烧约占25%。甘肃、青海等地方的城市几乎都是填埋,而福建、浙江和江苏等地城市的焚烧处置率超过五成,其他处置方式很少。现在还是哪里建焚烧发电厂哪里就反对,甚至一些专家也不理解,风波不断。直到国务院常务会议肯定了要发展垃圾焚烧发电的方向,焚烧才得到重视。

垃圾焚烧发电不是洪水猛兽,在中国尤其东部不推广焚烧没有出路。

一般发达国家,人均土地很多的以掩埋为主,土地不够的都以焚烧为主。而中国人多地少,尤其东部地区,不搞焚烧怎么办?以杭州为例,哪里还有新的地方可以填埋?

垃圾填埋场一般都在城郊甚至更远,垃圾的运输距离很长,用高级的能源每天运输低级的生活垃圾,很不划算;垃圾填埋后产生的沼气,收集困难,沼气泄露会对环境造成温室效应,危害更大。

从我国近几年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和焚烧处理的比例变化看,焚烧发电处理是发展趋势。

政府应加大垃圾焚烧补贴

对于垃圾焚烧,政府和媒体应该做到正确地引导和宣传,既不能言之不实,也不能言过其实。企业在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过程中,也要公开透明、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焚烧发电厂的污染物排放在达标的基础上做到更好。只有这样,公众才会接受和理解政府解决垃圾围城问题的各种可行方案和决策。

这30多年,我们考察了欧洲、美、韩、日等不少地方,他们的焚烧发电厂都建在哪里?维也纳、法国鲁昂建在市中心,设计精美;广岛、京都、首尔的也很漂亮,有些地区焚烧厂烟囱上还有观光塔。他们基本都实施了欧盟标准(二噁英的标准限值为0.1纳克毒性当量值每标准立方米)。

科学证据表明,只要满足国家乃至欧盟标准,环境、人体是可以承受的。当然,污染物的排放越低越好,我们要努力向近零排放的方向发展。我国垃圾焚烧新规定,已经将标准提高到欧盟标准。

从技术角度,国产技术、设备已不亚于欧美日发达国家。关键是政府的投入一定要到位,补贴要实实在在地到位。纳税人的钱就该花在该花的地方,高标准、高技术,对公众和环境负责。

政府的补贴包括:垃圾处置费、上网电价补贴等。政府补贴要到位,各种补贴和收入足够使企业有能力和信心应对焚烧发电的污染控制,企业才会尽最大可能、上最先进的技术和装备,确保降低焚烧发电的各种污染物排放。

现在不管企业排放多少,补贴都一样,谁还愿意去做更好的减排?最好建立一个弹性政策,企业做节能减排、做更高层次的减排,也是在为环境作贡献,为什么不能多补贴点?

垃圾焚烧近零排放是未来方向

我们的想法,根据需要,每个城市在市区就近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就近实现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效益显著又节能减排。但中国还远远没到这种程度。

国内的技术发展很快,最主要的排放指标都能做到欧盟标准,甚至好于国外,应该给予公平的竞争条件,为企业和行业的发展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现在还没有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为近零排放的案例,二噁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重金属等垃圾焚烧的二次污染物,就不可能零排放,只能近零排放,这是今后的努力方向。我们正在努力开展科研及示范,希望能成功。

如果一个垃圾焚烧发电厂在建设之初就以近零排放为目标,则初期投资会增加数个百分点,运行成本也会提高。这还涉及到,政府如何看待以近零排放为目标建设或技改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这些高标准、严要求的焚烧发电厂能否得到政府的鼓励和认可。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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