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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修复要解三大难题

2014-04-26来源:山东国环


在今年“两会”涉及环保的提案议案中,围绕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相关热点被多次提及。
  全国人大代表、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万连步表示,现阶段,我国的土壤污染出现了有毒化工和重金属污染由工业向农业转移、由城市向农村转移、由地表向地下转移、由上游向下游转移、由水土污染向食品链转移的趋势。
  据不完全调查,早在2006年中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占18亿亩耕地的8.3%。此外,因污水灌溉而污染的耕地有3250万亩;因固体废弃物堆存而占地和毁田的约有200万亩。
  目前,法律、资金、技术,已成为土壤污染防治面临的三大难题。九三学社中央在此次提交的提案中建议,土地污染防治应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尽快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与土壤修复的国家技术标准。同时,加大民间资本注入,建立相关的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基金,减轻融资压力,探索土壤修复的市场化机制,发展土壤修复相关产业。
  法律
  技术导则和标准急需“串联”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加快了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布局。
  “两会”前夕,环境保护部制定发布了《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术语》等5项污染场地系列环保标准,将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据业内人士透露,上述5项标准的编制历时5年多,主要原因在于编制者在相关标准上一直未形成共识;此外,由于国内污染土壤修复案例不多,标准制定可参考样本量不足。因此,出于慎重考虑,编制过程拉长。
  记者了解到,当前,实施5项标准还面临三方面制约:一是专业人才缺乏,拥有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修复治理知识以及经验的从业人员少;二是基础资料缺乏,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关键参数的取值本土化还不够充分,场地环境档案和历史资料少,已有的档案资料往往也不规范;三是国内自主研发的污染场地监测、评价、治理、修复技术装备缺乏,相关专业设备受国外制约。
  需要指出的是,5项标准只是技术体系标准,未规定相关管理要求,也未涉及土壤修复的质量标准。
  1995年实施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于2009年开始修订,但此项标准目前仍处于修订状态。业内人士亦指出,目前急需一套法律将一系列技术导则和标准串联起来,形成体系。
  据了解,作为土壤治理的纲领性文件,《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目前正在编制并有望年内出台,《土壤环境保护法》的起草工作也在紧锣密鼓进行之中。
  资金
  修复费用超过10万亿元
  据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世元近期披露,受污染的约1.5亿亩耕地中,中重度污染耕地大体在5000万亩左右。
  修复这些耕地大约需要多少资金?
  根据《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湖南省石门县雄黄矿区正在进行综合整治,将对核心区近8000亩砷污染农田土壤进行修复,根据中国科学院的治理方案,修复这些农田的预算为13.5亿元。
  按照这一方案计算,修复一亩砷污染耕地所需资金约为16.9万元,5000万亩中重度耕地约需8.45万亿元,加上面积可能更大的轻度污染耕地和其他污染场地,我国污染修复规模将超过这一数字,这同环境保护部生态司司长庄国泰前期公开透露的10万亿元非常接近。
  技术
  生物修复农田土壤有待验证
  九三学社的上述提案建议,应探索更为安全、经济的重金属污染修复方式。提案介绍,与物理修复技术相比,生物修复技术的成本只占前者1/10~1/100,而且安全性高,适用于大面积治理受污染农田。
  据统计,针对国内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的植物优选品种多达数十个,但从目前来看,还没有找到一种经济、有效、适合大规模农田治理的修复模式,国家应对这项技术的开发、应用和推广给予支持。
  日前,在北京召开的一场名为“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应用技术”科技成果专家评议会上,来自科技部、环保部、农业部、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对佛山金葵子植物营养有限公司研发的微生物产品进行了鉴定。
  据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产品能改变土壤中重金属的离子形态,降低重金属的活性,消除重金属对农作物的毒害,降低农产品的重金属含量。
  目前,国内外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主要有五大类:一是工程措施,主要包括客土、换土和深耕翻土等措施;二是物理化学修复,包括热处理技术、淋滤法和洗土法等;三是化学修复,即向土壤投入化学改良剂,通过对重金属的吸附、氧化还原、拮抗或沉淀作用等机制,降低重金属的生物有效性;四是农业生态修复,包括农艺措施修复和生态修复;五是生物修复,包括植物修复和微生物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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